2016年9月3日—9月4日,由审查组组长周世旭,组员桑海宁、马斌武组成的国家带肋钢筋产品审查部审查组,依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部分)》,对我公司生产许可证增项进行了实地核查。
审查组依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通过与相关人员交流、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生产现场,对我公司质量管理职责、生产资源提供、人力资源要求、技术文件管理、过程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检验、安全防护及行业特殊要求七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审查。
通过两天时间的科学、公正、严格的审查,专家组认为,公司的生产、检测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产品质量控制有效,文件资料齐备,生产一线整洁有序,确认我公司具备所申报的生产条件和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予以通过生产许可证增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