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随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汽车三包条例的相继实施,召回已经逐渐变成汽车行业的常态。但另一方面,从相关案例数据中可以看出,消费者投诉维权却不降反增。究其原因,一方面说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另一方面也说明汽车三包条例并未真正解决消费者的问题,消费者只能被迫走上维权道路。 “汽车三包”实施一年,却形同鸡肋,其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首先,消费者在故障鉴定和举证上存在困难。由于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第三方汽车检测机构,消费者在维权时遇到的举证难、鉴定难和索赔难等问题仍未解决。在目前体制下,鉴定机构不独立、鉴定人员不独立以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无相关的法律责任,很难保证第三方的鉴定结论公正、独立。 另一方面,绝大部分经销商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消费者购车时并不会主动告知。在刚刚召开的2014中国汽车质量峰会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陈钢表示,在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一年来的专项调查中,59%的消费者反映,购买汽车时经营者没有介绍三包期限、三包责任等信息;72%的消费者反映,不同程度存在“未在指定4S店保养不予三包、更换的配件不重新计算保修期”等霸王条款等情况。 |记者点评| 汽车三包条例亟待完善 维权、召回、三包,这些涉及汽车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词语,是2014年汽车消费领域中的热词。三包与维权之间,应该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当三包条例越完善、执行力度越到位,那么消费者维权就会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反之,若是消费者频繁因为汽车质量闹维权,那也正印证了三包条例还亟待继续完善。 另一方面,汽车厂商和经销商也不必视三包条例为洪水猛兽,虽然从短期看,三包条例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汽车厂商的经营成本和售后工作的难度。但从长远看,它可以提升汽车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建立更规范的市场秩序,推进品牌的优胜劣汰,对重质量规范运营的车企也是一件好事。 (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