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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经开总公司兴瑞路标准厂房工程

发表日期:2015-04-03 16:03:12 兰格钢铁

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wj201500691501 1、招标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2、工程名称:兴瑞路标准厂房工程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3869.39平方米 工程地点:光明路以西、兴瑞路以南 4、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附属(含排水) 投资估算:4380 万元 5、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6 年 5 月 3 日 共 365 日历天 6、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2013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a)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7、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人及其拟派选的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4)投标人必须列入 2014年度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预选承包商名录(Ⅱ)组及以上或者 2015 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预选承包商名录(Ⅱ)组及以上; (5)投标人的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采用网上投标。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1 日 11:00 时至 2015 年 4 月 8 日 17:00 时前使用企业ca锁登陆“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http://ggzy.was.gov.cn/wjhy)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4 月 29 日 13:30 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在规定地点递交书面资料,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书面资料的,视为逾期送达。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3、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 2015 年 4 月 29 日 13:30 时 (2)地点:吴江区有形建筑市场(吴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5、招标文件售价: 220元/份(投标需到相关银行开通“网上支付”服务,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16、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须到场,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7、本公告发布日期: 2015 年 4 月 1 日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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