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翻石渡重建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59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翻石渡村渡头自然村北部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199.2151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翻石渡重建、修缮等施工工程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由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且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 1号),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在建项目的开始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 4、投标人电子信用证须在鄞州区备案且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预算及电子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 1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74-87721951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4楼 联系人:劳巧贞 电话:0574-87736286 传真:0574-87730234